2022-09-13
高雄市議會第一會議室 2022/09/22上午09:30:「中華電信、中鋼集團深化ESG 打壓工會真相- 勞工局應為不為 霸凌勞權 高雄之恥 陳其邁市長挺進步工會」 公聽會
高雄市議會公聽會(草案)
「中華電信、中鋼集團深化ESG 打壓工會真相-
勞工局應為不為 霸凌勞權 高雄之恥 陳其邁市長挺進步工會」
公聽會
公聽會主持人:吳益政市議員 林于凱市議員
公聽會時間:111年09月22日(週三)上午09:30
公聽會地點:高雄市市議會第一會議室
(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6號)
主管機關代表:高雄市勞工局 周登春局長
邀請學者專家:昊鼎國際法律事務所 邵允亮律師
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董事長 鄧學良教授
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張緒中教授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陳柏謙研究員
邀請工會代表: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 許福利理事長
中鋼運通企業工會 王慶宏理事長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 邱文霞秘書長
中鋼集團企業工會 林明賢理事長
邀請工會:高雄市獨立總工會 台灣工會監督企業社會責任大聯盟、 中華電信公司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企業工會、中華電信工會高雄市分會、中鋼運通公司企業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台灣通信網產業工會、高雄銀行企業工會、南亞塑膠工業 (股)公司關係企業工會、高雄市臺灣銀行企業工會、高雄市臺灣航 勤(股)公司高雄分公司企業工會、臺灣爭議調處產業工會、中鋼集團企業工會、中鋼運通企業工會、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企業工會、高雄果菜運銷(股)公司企業工會、高雄市美容美髮用品器材製造裝修職業工會、高雄縣美容美髮用品器材製造裝修職業工會
公聽會討論議題
中鋼運通企業工會理事長全日處理會案:
工會第一屆與公司協調約定,而工會第二屆改選後,依據工會法第36條第2項規定,並審酌會員人數增加與兼任福利會主委、中華海員總工會高雄分會理事長(會員人數近9000人),能否依據情勢變遷原則,重新要求理事長得全日駐會處理會務?
另中鋼運通公司以KPI要求考核理事長是否合理?
中鋼運通公司涉犯員工投保高薪低報案件:
中運公司經主管機關裁罰,公司訴願遭駁回,並進行行政訴訟中,卻報復檢舉者,以不派船變相剝奪工作權,製造寒蟬效應,主管機關卻只能裁罰 5000元,是否罰則太輕?
中鋼運通公司籍資源與資訊不對等關,公然違法濫權,剝奪員工工作權,高雄市勞工局有何保護作為?
中華電信公司假借组織改造之名,将原北區分公司與南區分公司組織合併,變相消滅經高雄市勞工局核准設立之「中華電信公司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企業工會」,在工會設立要件如會員人數、工作地點及組織區域均未改變情况下,主管機關高雄市勞工局,應如何本於權責,依據工會法第38條,輔導協助高雄自主工會運作發展?
公聽會緣起:
2011年5月1日,新修正工會法實施,主要精神在於落實憲法集會結社自由權利,及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尊重工會自主原則,產生複數企業工會。
中華電信公司台灣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簡稱台灣電信工會)前身為高雄市中華電信工會,於2005年3月31日,經當時高雄市代理市長陳其邁任內,核准頒發成立證書之工會。同時也是台灣第一個在同一企業,成功簽訂兩部團體協約之自主專業工會。
台灣電信工會在中華電信公司股東會,應用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專業,更於2015年成功爭取中華電信客服派遣人員納編正職獨立工會。中華電信公司2022年1月1日,藉組織改造之名,立即停止勞資會議進行、停止與工會協商、停止和解合約內容,甚至違反雙方團體協約約定,還草率引用工會法,要整肅具有法人身分的工會。而由民進黨蘇系欽定已屆齡退休之謝繼茂董事長,挾行政資源,刻意藉組織改造,打壓、整肅工會。
隸屬中鋼集團企業之中鋼運通企業工會,於2011年工會法修正實施後成立之工會。中鋼公司投資百分之百子公司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中運),中運企業工會現有會員數600多名,其第二屆理事長王慶宏同時兼任該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主任委員,並擔任中華海員總工會高雄分會理事長,2會會員數合計9千多人。
中鋼運通企業工會第二屆理、監事,自2022年7月就任,並於2022年7月7日函請中運公司,中運理事長目前身兼中華海員工會高雄分會理事長、中運福委會主委,服務9000多位會員,依據工會第36條,重新要求工會理事長全日辦理會務。而中運公司依舊以2019年11月18日,工會第一屆草創初期勞資協商約定,不同意工會訴求,明顯打壓工會,阻礙工會正常會務推動。中鋼公司翁董事長在股東會公開表示,派任毫無船運背景專業現任董事長張秋波,乃基於張員之處理勞資爭議專長;然張員承襲中鋼公司行政副總威權高壓管理心態,不見容自主工會發展。
台灣電信工會與中鋼運通企業工會主管機關皆為高雄市勞工局,依據工會法與自治條例,高雄市勞工局有行政裁量權,應積極作爲、拿出guts督導中華電信與中鋼集團企業,依法保障勞動人權,而不是幫資方轉發公文敷衍交差了事。呼籲陳其邁市長,展現2005年核准自主工會,少年市長人權價值與魄力,要求勞工局發揮公權力,保障港都勞動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