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工會法修正實施後,教師會轉型教師工會,成功扮演全國教師產業工會火車頭—正是由劉亞平理事長帶領的「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而由高雄中華電信自主工會張緒中等為主,成立之「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在沒有企業工會會務假,利用臉書交流處理會務,歷經五年爭取,將中華電信公司客服、櫃台派遣勞工,成功納編超過千位,成為該公司百分之百子公司宏華國際公司正職員工。及由高雄銀行企業工會陳瑞芳董事(前理事長)領導,簽訂台灣金融業第一個團體協約,理事長由全體會員直接選舉產生之李宗坤理事長等獨立自主工會,在2017年2月23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為主,結合電信、金融企業、職業工會,正式成立「高雄市獨立總工會」。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成員基於艱辛走過台灣藍、綠政權統治,共同打拼超過20年革命情誼,「結合知識工作者,應用網際網路平台,展現勞工行動力」, 期許扮演南方公共政策倡議角色,監督政府確實依據行政程序法,保障高雄市民集會結社權利,深化民主素養。讓「美麗島民主前輩血淚動人故事」,不再成為無恥政客奪權鬥爭的遮羞布。
「翻轉台北 高雄風起」,代表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國境之南思維,挑戰台灣公共政策以台北為中心政治迷思,從政治資源分配觀點,台灣早已一國多制。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呼籲:政府應真正落實保障人民集會結社自由權利,依據行政程序法,保障公共政策相關利害關係人人權。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主張:
- 國家年金制度改革攸關台灣社會安全制度之建構,立法院應落實主權在民精神,依據行政程序法,透過完整聽證程序,尊重相關利害關係人之權利,經由公民投票,實現憲法第152、第155條『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公民社會願景。
- 政府官員應嚴守依法行政、行政中立,徹底消除黨政不分惡習,保障勞工籌組工會權利,依據勞動法令嚴格執行勞動檢查,確實保障憲法第11、第14條、第15條「獨立思考、多元觀點、理性論證、公開表達」言論、結社自由權利,建構公民社會。
- 政府應協調勞資關係,累積公民社會『信任資本』,基於公司治理透明化經營趨勢,企業社會責任利他潮流,上市公司應設置勞工董事,具體落實憲法第154條協調分享,合理分配精神。
- 翻轉以台北為中心『開封府』威權思維,應於行政院所屬北、中、南、東辦公室,設置『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讓遭受資方迫害及打壓勞工及工會,無需耗費大量時間及經濟成本,北上『擊鼓鳴冤』,落實憲法第16條、第154條保障人民救濟權利。
- 高雄市政府應要求高雄市所屬國營企業經常性業務,禁用派遣勞工。現有派遣勞工應比照中華電信公司,成立百分之百子公司納編正職員工,以利適用相關勞動法令保障,並漸進依據公司人力結構,納編母公司,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 建議高雄市政府率先建立『高雄市幸福企業企業社會責任評鑑指數』,針對企業組織工會、勞工董事、勞資會議、勞資爭議、職安事件、盈餘分配等項目,邀請勞、資、政、學組織評薦委員會,定期舉行評鑑公佈,並針對評鑑良心企業,給予投資優惠獎勵。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堅信:
有獨立思考的勞工,才會有獨立自主的工會。
只有獨立的勞工,才有主權獨立的台灣。
高雄因為有我們會更好!
台灣因為有我們更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