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4
本會倡議知識行動 1、上市公司置勞工董事 2、勞動部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在高雄 陳情立法院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陳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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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
發文字號:高獨總(113)中字第008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基於平權理念,確實保障自主工會與受迫害勞工救濟人權,本會自106年起倡議:勞動部應立即於行政院所屬中部、南部、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分別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聘任當地學者專家、工會幹部擔任裁決委員。經本會積極陳情,已獲得高雄市議會朝野黨團共同決議支持,且高雄市政府亦陳報勞動部在案。但勞動部迄今未獲善意回應。陳請大院立法委員諸公,在113年五一勞動節前,要求行政院:「在行政院所屬中、南、東各聯合服務中心,設立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讓受壓迫的工會與勞工行使救濟權利,請鑒察惠復。
說明:
- 查100年5月1日,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實施,由勞動部成立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凡資方違反工會法第35條,及團體協約第6條之不當勞動行為,勞方得向該委員會提起裁決。然,「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只設於台北市勞動部內,因此,全台工會或勞工朋友遭受資方不當勞動行為打壓,包括非法解僱工會幹部,都需要多次北上參加裁決會議,無論經濟、時間成本,都是二次傷害。該項制度形同還要遭受冤屈勞工進京擊鼓鳴冤,行政機關竟然比司法機關還官僚。
- 107年已獲得高雄市議會朝野黨團支持(如附件1),經高雄市政府107年5月7日高市府關字第10733265300號函報勞動部(如附件2),勞動部雖於107年9月回應,同意對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之工會,事後給予交通費補助,但對弱勢勞工個體毫無助益,迄今遲遲不願於行政院各聯合服務中心,設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讓受壓迫的工會與勞工行使救濟權利。司法機關台灣高等法院在台中、高雄、台南、花蓮也設有分院,讓人民能就地行使救濟權利。而中、南部、離島勞工遭受資方打壓迫害已夠悲慘!為什麼還要花錢到台北申請裁決救濟?
- 勞動部不僅不正視南部勞工的需求,更過分的是,勞動部給獨立總工會的三點回應極度傲慢:
一、中南部增設委員會,可能會有不同的邏輯見解疑義。
二、目前已有補貼交通費用。
三、目前裁決委員已有15人,若在中南部增設委員,有不符合經濟效益、浪費資源的疑慮。
- 首先,認為聘僱當地的專家學者和工會幹部擔任裁決委員,會帶來不同的邏輯見解疑義,用這樣的原因阻擋提案,就是在明示暗示北部專家與幹部的見解較為優越。但高雄身為台灣引以為傲的工業城市,擁有蓬勃的工會系統與關心勞動的專家,到底哪裡不如北部?更何況,南北產業有別,勞動部確定那些遠在北部的「委員」,能夠貼近南部的勞權狀況,充分瞭解在地觀點?
- 第二,「已有補貼交通費用」就是在跟南部勞工朋友說:「錢給你,但你的時間不重要。」倘用補貼交通作為中央部會拒絕設立分部的正當理由,行政院南部辦公室乾脆裁撤算了!政府必須正視非首都圈的龐大行政需求,才能貫徹區域平衡的施政原則,真正解決重北輕南的問題!
- 最後,以經濟效益和浪費資源作為拒絕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的理由,就是整件事情當中,最為冷血的一環。曾幾何時,高喊「勞工是我心中最軟的一塊」的執政黨,居然忘記了公平正義的理念?
- 勞權不能只是用嘴說說,更需要落實制度性的保障,政府應該把南部地區兩百萬勞工的權益保障,放在經濟效益之前。近期國會政黨間討論正熾的《最低工資法》立法,或是獨立總工會請命的南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是任何黨派都必須正視的重大議題。
- 重北輕南,是南部鄉親心中的痛,為高雄爭取應有的資源,是身為高雄市六選區立委參選人的我,最重要的從政主張!一個有尊嚴的主權國家,應當先保障每位國民的尊嚴,南部地區必須要有自己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才能妥善保障兩百萬勞工朋友的權益與尊嚴!
- 高雄沒律師?沒學者?沒工會領袖?沒專家?出身南部總統、院長看不起南部人?政府為了服務選民,行政院在北、中、南、東、雲嘉南地區都增設辦公室。為何不能在行政院各地區辦公室也成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更何況,連司法機關台灣高等法院都還有台中、高雄、台南、花蓮設有分院,讓人民能就地行使救濟權利。而中南部遭受資方不當勞動行為打壓勞工及工會,遭受資方迫害已夠悲慘!為什麼一定要到台北申請裁決?
- 台灣政治光譜更是有史以來,從總統、副總統到五院長都是南部人,甚至總統、立法院長、行政院長都是屏東子弟,連副總統、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副院長、勞動部長等都是來自高雄。試想:總統、行政院長、立法院長都是屏東人,副總統、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副院長、勞動部長都是來自高雄,結果屏東、高雄勞工在精神及經濟雙重負擔下,都需要到台北擊鼓鳴冤,這對長期號稱關心弱勢勞工,強烈批判重北輕南政策的執政黨,是何等諷刺!
- 因此,如何「馬上」回應南部民意與政治承諾,在國家經濟政策及勞動法制上,落實勞動平權。工會高度期待朝野黨團立法委員,在高雄府會不分藍綠,難得在爭取勞工平權救濟議題,取得共識,且由當時代理市長,也是現任民主進步黨秘書長許立明先生發文勞動部。基於照顧高雄弱勢勞工,公開要求勞動部在113年5月1日前,勞動節宣佈:在行政院所屬中、南、東各聯合服務中心,設立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讓受壓迫的工會與勞工行使救濟權利。
- 檢送2019-11-21聯合報「爭取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會」南辦 勞團向陳其邁請命」、及2019-07-13聯合晚報「勞動裁決都在北部/勞部:補助交通費 學者:中南部應先設」媒體報導供參。
正本:立法院
副本: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中華電信台灣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高雄銀行企業工會、高雄市美容美髮用品器材製造裝修職業工會、高雄縣美容美髮用品器材製造裝修職業工會、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關係企業工會、高雄市臺灣銀行企業工會、高雄市臺灣航勤(股)公司高雄分公司企業工會、中華電信工會南區分公司分會、臺灣爭議調處產業工會、中鋼集團企業工會、中鋼運通企業工會、財團法人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鄧學良董事長、本會理、監事(電子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