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內容

2023-11-23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與高雄市第六選區立法委員參選人郭倍宏博士有約(112年11月30日(週四)上午9時30分)

主旨:本會訂於112年11月30日(週四)上午9時30分,假本會中華電信至聖大樓2樓會議室(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200號2樓),召開本會第二屆理、監事會第6次臨時會議,特邀 鈞座針對南北發展失衡及勞動政策,蒞會指導交流,承蒙撥冗應允,本會至表感謝與期待,請查照。

      說明:

  • 依據本會112年9月27日第二屆理事會第11次會議決議辦理。
  • 開會事由:邀請郭倍宏博士交流勞動政策及會務工作檢討。
  • 開會時間: 112年11月30日(週四) 09:3016:30
  • 開會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200號2樓。
  • 檢附出列席人員名單及郭倍宏博士勞權文章供參。

 

摘自郭倍宏博士臉書20230926

過去三十年來,政府重北輕南的錯誤政策,讓高雄勞動力不斷流失,高雄也因此失去了競爭力。追根究底,藍綠兩黨都忽視了高雄的產業需求,不只招商引資偏重北部,勞動政策也偏頗不公。

南台灣有超過兩百萬勞工,但行政院南部辦公室卻沒有設置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 ,勞工朋友受到欺凌時,想就近擊鼓鳴冤都沒有機會。政府何時要聽見勞工的心聲,在南台灣設置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國家明文保障的基本權益,何時能夠落實?

#政府不應讓弱勢勞工更形弱勢

在勞資關係中,勞工本就處於弱勢地位,然而南部勞工遭受不當對待時,竟然還需要特地北上,千里迢迢「進京申訴」,這是多麼荒謬的一件事情!南部勞工即使自費北上,裁決的過程還需要多次往返台灣南北,所需要花費的時間、金錢和精神力,不啻於讓勞工受到二次傷害!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早在2019年的勞動節前夕,就提出訴求,認為早就在中、南、東部設有辦公室的行政院,應該同時在辦公室設置「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並聘任當地的專家學者和工會幹部擔任裁決委員。在提出訴求後,這項提案很快地獲得了 #高雄市議會朝野黨團 的支持,獨立總工會亦向 #時任行政院副院長 #陳其邁 陳情,獲得正向回應;但四年過去了,南部仍然沒有「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

 

#勞動部應正視南部勞工需求

勞動部不僅不正視南部勞工的需求,更過分的是,勞動部給獨立總工會的三點回應極度傲慢:

一、中南部增設委員會,可能會有不同的邏輯見解疑義。

二、目前已有補貼交通費用。

三、目前裁決委員已有15人,若在中南部增設委員,有不符合經濟效益、浪費資源的疑慮。

身為南部孩子,看了勞動部回應真的氣憤難平。

首先,認為聘僱當地的專家學者和工會幹部擔任裁決委員,會帶來不同的邏輯見解疑義,用這樣的原因阻擋提案,就是在明示暗示北部專家與幹部的見解較為優越。但高雄身為台灣引以為傲的工業城市,擁有蓬勃的工會系統與關心勞動的專家,到底哪裡不如北部?更何況,南北產業有別,勞動部確定那些遠在北部的「委員」,能夠貼近南部的勞權狀況,充分瞭解在地觀點?

 

第二,「已有補貼交通費用」就是在跟南部勞工朋友說:「錢給你,但你的時間不重要。」倘用補貼交通作為中央部會拒絕設立分部的正當理由,行政院南部辦公室乾脆裁撤算了!政府必須正視非首都圈的龐大行政需求,才能貫徹區域平衡的施政原則,真正解決重北輕南的問題!

 

最後,以經濟效益和浪費資源作為拒絕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的理由,就是整件事情當中,最為冷血的一環。曾幾何時,高喊「勞工是我心中最軟的一塊」的執政黨,居然忘記了公平正義的理念?

 

勞權不能只是用嘴說說,更需要落實制度性的保障,政府應該把南部地區兩百萬勞工的權益保障,放在經濟效益之前。近期國會政黨間討論正熾的《最低工資法》立法,或是獨立總工會請命的南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是任何黨派都必須正視的重大議題。

 

重北輕南,是南部鄉親心中的痛,為高雄爭取應有的資源,是身為高雄市六選區立委參選人的我,最重要的從政主張!一個有尊嚴的主權國家,應當先保障每位國民的尊嚴,南部地區必須要有自己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才能妥善保障兩百萬勞工朋友的權益與尊嚴!

摘自郭倍宏博士臉書20231103

 

台灣的勞動條件參差不齊,令許多年輕人滿腹委屈,改善職場風氣,保障勞工權益,才能創造優質就業環境,真正照顧到年輕人。

改善勞權,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工作,針對現階段台灣勞權問題,我提出三大改善方案:

1. 推動「勞動健檢師」制度

2. 新增上市櫃公司勞工董事

3. 提升勞退新制提撥7%起跳

 

一、勞動健檢師,讓勞資共創雙贏

台灣中小企業林立,改善勞權絕非一蹴可及。政府應該推動「勞動健檢師」專責制度,以輔導替代懲罰,避免無謂的勞資對立,更不要製造苛政!

由政府提供經費,各地勞動局派出勞檢師親自為事業單位針對工資、工時、休假等整體勞工管理制度進行健檢,診斷勞動環境是否合理合法,並提供正確法律觀念及具體建議。

法令施行應該嚴而不苛,儘管台灣勞權觀念逐年進步,但中小企業主容易礙於規模較小難以聘雇法務人員,或者新手經營者經驗不足、年長經營者有觀念落差等因素,使得從業人員權益受損。

透過勞檢師,可以彌補產業界與法規的「遠距離」,幫助中小企業增進法遵觀念。

 

二、上市櫃公司設置勞工董事

未來世界趨勢,將會越來越看重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影響力評估,公司治理不能只看賺錢能力,更要學會如何造福員工。因此我主張修訂《公司法》,要求上市櫃公司董事會應設置至少一名勞工董事。

現行《證交法》與《公司法》針對董事、獨立董事的遴選與設置有所規範,但皆是由公司經營者和投資人的角度出發,對基層員工利益欠缺考量。設置勞工董事,在經營層反映勞工意見,才能夠平衡各方權益,更加完善公司治理。

三、 提升勞退新制 7% 以上

當前勞退新制雇主提撥6%,縱然再加上個人提撥上限6%,在物價上漲、貨幣購買力下降的情況下,未來的儲蓄與保障很有限。我提議上修雇主提撥至7%起跳,再搭配依個人意願調整的個人提撥數額,進而帶來更有彈性、保障效果更強的勞工退休金制度。

打造良好健全的勞動環境,就是照顧咱台灣年輕人的出路。未來我擔任立法委員,我要為台灣經濟永續發展鋪設一條名為「勞權」的康莊大道。我會快速推進相關法令與政策資源,讓台灣年輕人不再需要忍受不合理的待遇,在職涯舞台上一展長才!

上一則2023-11-03

分享ESG&CSR 高雄獨立工會款--掌握脈動 即時行動 野生靈魂 地方創生 資方花錢包裝ESG 工會用心實踐ESG

下一則2023-11-29

轉載自由電子報2023/11/29---喊話勞工不要做功德 郭倍宏提勞退雇主提撥7%起跳